正文 第318章 雄霸书写界很多年

袁冬初的字原本就一般,在这个毛笔字的时代,这样的字,这样的写法,唯一的优点就是快。

尤其秦向儒这样的人,在毛笔字上浸淫十多年,她能展示的,也只有速度。

所以,当她眨眼时间便把一串字写下,推到几个人面前时,着实让在场的人吃了一惊。

就算是潘再水和张二柱,已经知道袁冬初处理业务极快。但这时,亲眼见到一行字,几乎瞬间就出现在纸面上,也是不可置信的样子。

秦向儒倒还好些,毕竟毛笔字也有写得快的。就像审案时的书记官,书写速度不逊于现在的袁冬初。

但是,对于袁冬初一个初学写字的人,能写出如此的速度,却让他对这支笔更加刮目相看。

“我也试试成不?”秦向儒问道。

这哪儿还有不成的?

袁冬初连着纸笔和墨汁,一并推到他面前。

秦向儒大喜,连忙把笔拿到手上。

但几根手指比划来、比划去,一时间,竟没想起袁冬初刚才是怎么握笔的。

袁冬初暗笑,再从匣子里拿出一支,给他做了个示范。

即使这样,秦向儒也是费了老大的劲儿,握笔才稍稍有了点模样。

小心的沾取墨汁,再小心的用笔尖接触纸张,一笔一划,手势生硬的写了几个字。

写到最后,没拿捏好力度,手腕有些沉。纸面传来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,把他吓了一跳。

手一抖,一道不协调的粗糙墨迹洇染在纸面。

秦向儒尴尬的抬头,一边把笔放回桌面,一边说道:“我用不来这个,很难有毛笔那种圆润顺畅的感觉。”

然后,又打量一番袁冬初写的字,很诚实的说道:“用这个笔写字,好像写不出文字的风骨。”

“秦公子有见地。”袁冬初赞成。

人家到底是自幼读书,又有秦睿那样的老爸,一眼就看出硬笔和毛笔的区别。

“我也试试?”潘再水摩拳擦掌。

“行啊。”袁冬初笑道。

潘再水这时是站在桌前的。

为了显得正式一些,他拉了张椅子过来。

先坐端正了,又学着袁冬初的握笔姿势,拿笔蘸墨。

潘再水扛活儿的出身,虽然做了掌柜,但时不时的,便会用本色再现。

秦向儒怕他不知轻重,好心提醒:“下笔时轻一些,这是羽毛做的,娇气的很,千万不要把笔尖弄折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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