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许是因为太累,再加上没有休息好,朝夕这一觉睡的格外的沉。
她还做了个梦。
梦境竟然和之前做的那个意外重合了。
她梦到了十年前她和陆程安初遇时的场景,那个梦在他离开之后戛然而止,却没想到而今,有了后半段——
朝夕出门,看到靠在车边低头点烟的陆程安。
他一身白衣黑裤,看上去斯文清隽,眉眼稍稍垂下,似乎察觉到有人在看他,他若有所思地掀开眼睑,目光很淡,漫不经心地扫了过来。
男人有一双极其好看的桃花眼,笑起来的眼波流转,格外的蛊惑人心。
像只妖孽。
他叼着烟,嗓音带着沙沙的质感:“找我?”
朝夕皱眉:“不找你。”
她转身离开,身后传来脚步声。接着,男人和她并肩走着。
陆程安吊儿郎当地说:“不找我那你看**什么?”
朝夕莫名其妙极了,“我不能看你吗?”
“不喜欢我还看我?”他似笑非笑地盯着她,“还和我说话?”
朝夕忍无可忍,停下脚步,板着脸:“陆程安。”
陆程安:“还知道我的名字。”
朝夕:“你是流氓吗?”
“想让我对你耍流氓?”他说完,拿下嘴里叼着的烟,突然,毫无预兆地倾身靠近她,他说话时吐纳的气息还带着烟草味,并不难闻,“那你得做我女朋友。”
朝夕完全跟不上他的思维逻辑。
他看上去斯文正经极了,但是语气和行为上,完完全全的就是个败类。
朝夕:“我凭什么要做你女朋友?”
“也是,你不是我女朋友。”陆程安点点头,唇瓣处溢出一抹轻佻笑意,“你是我未婚妻,这比女朋友可重要的多。”
朝夕被这一番调戏给弄得心里窝火,偏他说的还是事实。
见她不说话,陆程安得寸进尺,悠悠道:“老婆?”
朝夕实在忍无可忍,恼羞成怒,挥手就是一巴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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