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七章(2)第一次仙将集会

西安,在西周时称为“丰镐”。“丰镐”,是周文王和周武王分别修建的丰京和镐京的合称。至西汉初年,刘邦定都关中,取当地长安乡之含意,立名“长安”,意即“长治久安”。

丝绸之路开通后,长安成为东方文明的中心。史称“西有罗马,东有长安”,隋时,隋文帝杨坚曾被周明帝封为“大兴都公”,因而将新都命名为“大兴城”,长安隋时也被称为“大兴城”。唐朝时,又恢复长安之名。元代,易名为“奉元城”。

毫无疑问,西安是中国第一古都,其它任何城市在这方面都没得比。

而无意如刀庄无道便是坐镇此地。

迷迷蒙蒙的小雨,这时候林醒白并没有到达西安城,不过已经可以看到西安城了。此时是夜晚,黑灯瞎火的,西安城的大半都进入了黑暗之中,但纵是如此,也是巍巍古都。

林醒白坐在车上,突然的,林醒白叫了一声:“停车。”前面的司机听到停车,当下便停了下来,司机是北方修真者联盟的人,办事相当利索,不如此,也不会让他跟过来。

雷真此时皱起眉来,同样的发现了前面有打斗。

能让林醒白动容的打斗,自然是相当的不简单,林醒白看过去,发现了打斗的一方是第十二仙将朱化血,朱化血的化血金龙剑,在天空地面带起一道道的血芒,极是了得。

朱化血本来就是很强的人物,在击败蒙赤冲之后,更上一层楼,便是林醒白也不过是稍胜过朱化血一点点,算不得多。不过这一回,朱化血与人斗,却完全被压倒。

与朱化血相斗的乃是个血球一般的生物,那血球的直径一米左右,高速旋转,血液腾飞,以超高的速度不停的弹在化血金龙剑上,锋利之极的皇者之兵化血金龙剑,对于这血球几乎没有造成什么伤害。

林醒白心中猛然一惊,这是谁?居然可以如此轻易的压制住朱化血。

“第十二仙将,果然不行,和前十大高手是有相当的差距。”说话的人手一抓,便把翻腾的血球抓了回来,那血球被抓了回去,才发现这是一块血色的肉。

洪荒异种——血太岁。

之前就说过了,太岁是一块肉,没有眼鼻手口之类的一切都没有,不过可以无限生长肉出来,喜欢呆在口中。而血太岁又不同,血太岁是太岁的变种,可以无限量的供应着血量。

血太岁这种洪荒异种固然是可怕,但是如果没有强人操控着,是不可能压制得了朱化血这种方圆境界顶峰的高手。而此时,在河的那一边,出现了一个血衣的男子。

血衣的青年男子,长得相当帅气,在帅气当中带着相当的邪魅,头发是血红衣,衣裳,腰间的带子,脚下的鞋,全是血红色的,这样看上去,妖异常异,不似常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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