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卷 后记

这部小说的构想来源──剧本《浮士德》,是歌德的毕生之作。由创作历程来看,可以发现它的确名副其实。歌德自二十岁中叶起笔《浮士德》初稿,未经发表就封藏了十多年。到将近四十岁才让它重见天日,这里补补那里删删,尚未完成就以《浮士德断简》为题发表。之后再加以补足而写成《浮士德第一部》时,已经是近六十岁的事了。至于续集兼完结篇的《浮士德第二部》是在歌德辞世前一年写成,那时的他已过八十。这部钜作耗时半世纪才宣告完成,相信等不到结局就抱憾而终的读者一定很多吧(这部小说的另一个主角贝多芬就是其中之一)。

从我开始写小说到现在,只有十年多一点,无法体会将自己年轻时的作品尘封二十年再拿出来写会作何心情。不过呢,据说其初稿含有许多情色描写,到出版《浮士德断简》时才往较为稳当的方向修改──读到这样的资料时,我倒是深有同感,不禁莞尔。就算是大文豪,步入中年后再回头看看自己年轻气盛时写的作品,也会觉得害羞吗?我最近写了那么多涉嫌性骚扰的段子,当我四十岁过后拿来重读时,会不会想重新修改呢?

回首当初,我最早交给责任编辑的企画书上,梅菲斯托费勒斯原本是男性,单纯是把歌德原作中的设定照搬过来而已。为何实际动笔时会改为女性呢?

当然,手冢治虫老师笔下的《新浮士德》的女梅菲斯托深具魅力,给了我很大的影响。另外,我想看岸田メル老师画的狗耳女性也占了不小的因素;至于「剧中历史人物绝大多数都是男性,难以凸显角色魅力」这样现实的商业考量,我也无法否定。但是最大的原因,是由于我对原作中浮士德和梅菲斯托的关系实在难以产生共鸣。

恶魔梅菲斯托为了赢得和神打的赌,与浮士德签约诱使他堕落,跟在身边悉心照料……这样的故事对自幼就是基督教徒的人而言,或许相当耳熟(旧约圣经约伯记等的开头和这样的故事相当类似)然而我怎样也无法接受。因为这点理由就缠著一个人的恶魔,真的有趣吗?

于是我左思右想,把动机改成了我能够接受的版本。没错,就是性骚扰。想找个好对象没事性骚扰一下而成为随侍在侧的使仆,这样就自然多了。会觉得不自然的多半没看到这部小说的第四集,所以应该是每个人都能接受。

因此,梅菲斯托费勒斯势必得换成女性,不然男性性骚扰男性不仅很糟糕,还是犯罪行为,美女搞性骚扰就不会构成犯罪。对不起,我骗人,就算是美女也会构成犯罪。如果有哪位美女无论如何就是想犯罪,欢迎与我联络,我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
话说回来,本集出现的魔女之夜是实际存在于欧洲各地的节日。若追溯其起源,典故似乎和万圣节同样是来自凯尔特文化的古老节日,日期和万圣节正好差半年也不是巧合。如果将一年分为冷暖两半,分界月分正好是十一月和五月,而其界线的十月和四月最后一天夜里,魑魅魍魉将遍布大地。这样的想法就是这两个节日的起源。换言之,魔女之夜就是「春季的万圣节」。如果有杰克南瓜灯这般引人入胜的角色,以及换上奇装异服到处讨糖吃这样简单易懂的活动,魔女之夜或许也能像万圣节一样,变成全世界共襄盛举的活动吧。例如扮成魔女或女恶魔到处说「不给糖就性骚扰」,大家喜欢吗?不好吗?算犯罪吗?如果说「给不给糖都性骚扰」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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