腊月二十三这天,野山羊的腿伤好了大半,欢蹦乱跳的。它在羊群里也不认生,很快和羊舍里的肉羊打成一片。
童玥联络到了动物保护机构的负责人。
对方承诺,年后一上班就派人来牧场接走小羊。
临近年根,高奇嚷嚷着要去省城买年货,他生理年龄十六岁,心智却尚未成熟,时时刻刻憧憬着烟花爆竹和新衣服。
高立新晕车,远途跋涉之类的事能免则免。当高奇纠缠他纠缠烦了,他便把这件看似轻松的营生拜托给了童玥。
“小玥,我坐不了那种车厢密闭的大巴,你领着高奇去一趟省城,陪他买两身衣服行吗?”
童玥答应得很爽快:“行!叔,您放心,我会帮您看好他的。”
改口叫高立新“叔”,是霍飞的建议,而高立新也改口称呼童玥为“小玥”,这样一来,大家都觉得亲切。
霍飞往兽医站跑的频率越来越勤。
刚开始他说,每天来就是为了监督童玥学骑马的进展。后来,理由升级了——今天是咨询羊胃口不好的问题,童玥给他开了硫酸镁和石蜡油,叮嘱他按剂量给羊服用;第二天,羊胃口转好,他又问几只羊总是发出“咳咳咳”的声音,是不是感冒了。
比如这天,他来兽医站的目的,是顺路蹭顿早饭。
童玥的坐骑,是霍飞借给她的一匹白马。
马通体洁白,只在额头上有一道黑色的闪电形状毛发。霍飞为它取名小赖,特指它个性黏人,每天都离不开主人身边。
观察马的牙齿,童玥发觉这是一匹正值青少年期的小马。
按普遍理论推测,这个时期的马活泼好动、探索欲强,不甘于被人驾驭,更不会如此听话——让它慢慢走、它绝对不会狂奔而去。
诧异之余,霍飞告诉了她白马通人性的原委。
“我初到榆西县那年,交通不像现在这么便捷。本来我开了一辆越野车,可以参加荒漠拉力赛的那种,到了这儿才发现不实用。所以,我听了老乡的建议,去集市上挑选一匹马,用来做代步工具。”
“小赖是你选中的?”童玥问。
“不,那天我一眼相中了踏雪。小赖当时还是幼崽,卖主不愿意出售,是我硬买下来的。”霍飞说,“小赖有些先天不足,卖主要把它卖给肉店,可我认定它会长成一匹骏马,所以软磨硬泡的让卖主松了口。”
童玥笑道:“你肯定加了价,用‘诚意’打动了卖主。”
“聪明!被你猜中了。”霍飞拍拍童玥的肩,意识到有些唐突,他迅速将手缩了回来,“高叔说,你要带高奇去趟省城采办年货,我正好到修车行取车,一起去吧!”
“好啊,回程我和高奇坐你的车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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