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他心底,却是在考虑着的。
他的未来,一定有媳妇。
“我之前,有和萧兄弟提过,让你去军营闯一闯,现在我还是这个观点。”
冯怀清不否认,他最开始,就想着利用萧长河。
利用他一身的本事,现在同样如此。天才一秒钟就记住:.
可是比起之前,他又多了几分,他自己都难以启齿的想法。
“我不会去的!”萧长河直接道。
“我知道萧兄弟你的想法,你想陪在苏姑娘身边,可是你问问你自己,现在的你和苏姑娘,是不是真的般配?”
在冯怀清说完这句话之后,萧长河双手我成了拳头,手指关节相连接的地方,发出一阵咔咔作响。
“萧兄弟,苏姑娘不是一般人,她是一颗蒙尘的明珠,且价格不菲,往后知道她好的人,只会越来越多,而你并不占优势。”
“我媳妇心里有我。”萧长河闷声道。
这一刻,他很慌。
不是因为冯怀清说了这么些话,而是他心底一直有这个想法,只是一直以来,他自欺欺人的不肯承认。
他媳妇太完美了。
长锦是秀才郎,但是长锦说过,即便是他,也不及她媳妇十分之一。
以前她媳妇很黑,很瘦,所有人都觉得她很丑。
可是现在,短短的日子里,她自己调制的美白膏,已经让她脱胎换骨了。
她额头上那道疤,她说过,用去疤痕的药,可以恢复如初。
到时候,她媳妇,成了妥妥的美人,有美貌,有智慧。
而他还是那个普通的猎户。
“正因为苏姑娘心里有你,你才更不能让她过平凡的日子,苏姑娘有野心,她志不在这个小小的镇上。
在乡下,你还能打猎,还能种地,一旦离开乡下,你还能做什么?萧兄弟,读书之事,有你二弟,经商也有你三弟,你呢?二者都不合适,倒不如选一条适合你的路。”
冯怀清说这些话的时候,心里有些难受。
人的相遇,真的太讲求时间。
若是当初是他先遇上,冯怀清一定四处浑身解数去竞争。
可就算萧长河说的,她喜欢的是萧长河,不是自己。
他再如何,都只能放在心底。
晚上那一次,他已经失了态,再也不可能再让人看出任何的情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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