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:头号通缉犯

卫东市城东美食汇,今天是周四,街上稍微有些冷清,但是临近中午,到了饭点,慢慢的人也多了起来。

一名披头散发的年轻人走在美食街上,戴着一副浅色墨镜,东张西望。

他的腰间挂着个木牌,牌子上写着四个歪七扭八的大字。

【行行好吧!】

这是……乞讨呢?

许多人感到不解。

可这年轻人龙行虎步的样子倒不像是个乞丐,更像个该溜子。

人们看到他都不由自主地远远绕开。

因为这人看起来相当邋遢,长发油腻打结,左边的墨镜镜片四分五裂,晶状的粉末道道条痕,不知是从哪个垃圾堆捡的,一身破旧衣衫脏得不成样子,脚上踢踏着破洞的老布鞋。

流浪汉?或者直接点说,乞丐?

毕竟人牌子上写得很清楚了,那这应当算是个画风清奇的乞丐吧?

卫东市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,可是随着异神通和神通者的出现,国家的重点城市规划明显朝着卫东市偏移了不少,众多外来居民和企业家涌入,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,使得整个卫东市越发欣欣向荣。

特别是神光大学的开学,直接性地导致学院附近的商圈发展提高了好几个层次。

条件好了,人的眼光自然就变得苛刻,不少人看到乞丐长相年轻,也没什么生理疾病,打心底里瞧不起这样的人。

现在这个社会,只要你有手有脚肯定就饿不死,上工地搬砖一天都能挣个几十上百,至于上街乞讨?

你乞讨就算了,能不能表现得专业点儿?搁这儿行为艺术呢?

不少人猜测他也有可能是个小网红,现在说不定有摄影师躲在哪个角落纪录拍摄呢。

不管怎样,反正看着是挺碍眼。

这种人,就是社会上的蛀虫。

倒是乞丐本人浑然不在意周围异样的眼光,扶了扶墨镜,哼着小曲儿,鞋帮子一颤一颤,好不惬意。

乞丐走到一家早餐店门前,人高的蒸笼早已不再冒热气,店家已经准备打理关门了。

乞丐盯着店里桌上客人吃剩的豆腐脑和油条咽了口唾沫。

“饿了。”

他轻声说。

“老板,”他喊了声,“还有吃的吗?匀贫道点儿呗?”

“啥?”

早餐店的老板是个长相憨厚的中年人,正在收拾桌子,“小伙子,我们关门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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