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三十二章 哥谭的日常操作

在绝境之中才能显示出蝙蝠侠的可怕,充斥着稻草人恐惧气体的空间内,蝙蝠侠只是花了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就收集了稻草人留下的线索,并将其解锁锁定地点。

那是一座悬浮在空中的建筑,就外表而言蝙蝠侠十分熟悉——阿卡姆疯人院,几个疯子最好的归宿。

“就是现在。”

“嗯。”

伴随着蝙蝠侠的话语,已经恢复的差不多的雷尔夫挥手写下一个“净”字,没入蝙蝠侠的躯体,一瞬间,受恐惧气体影响的蝙蝠侠恢复到了最佳状态。

“他们在治疗室,跟我来。”

说着,蝙蝠侠掏出钩枪,射中了建筑顶端,顺势升了上去。

而雷尔夫则是更加直接,后退几步朝着猛然冲向建筑物,一脚踏出,踩着建筑物延伸出来的阳台,用力朝上冲去。

就像是武侠小说中的轻功,丝毫不弱于蝙蝠侠的钩枪速度。

蝙蝠侠虽然没有说明,但他急促的动作出卖了他,达米安和杰森,他的两个儿子都落入了小丑手中,他很难想像如果其中一个人出了什么事的话,他会怎么样,就像当初他抱着杰森的尸体,回到哥谭后差点杀了小丑。

噗呲——!

披风张开,蝙蝠侠冲破窗户闯入到了治疗室中,小丑所选的地方就是这里。

雷尔夫紧随其后,当二人都来到这里的时候,一个身影早已在这等候多时。

“嗨嗨,蝙蝠仔,猜猜这次你有没有迟到?”

小丑似乎早就猜到了蝙蝠侠的行动路线,看蝙蝠侠出现在这里没有丝毫的意外。

“他们在哪?小丑!”

“哦,是啊,他们在哪儿呢?但在此之前,我想要和我的新朋友打个招呼!”

小丑说着,看向雷尔夫。

“欢迎来到这个疯狂的世界,黄金骑士牙狼?是叫这个吧,哈哈哈哈哈,不好意思,这名字比蝙蝠侠还要惹人发笑,我忍不住了,你们这些人,都要起一个引人注目的名字,蝙蝠侠(batman)、超人(superman)、黄金骑士(GoldenKnight),我都想吐槽了,要不要我也改成炫酷小丑?”

“我没空和你谈论名字,罪犯,和你联手的霍拉在哪里?”

雷尔夫举剑指向小丑。

小丑却丝毫没有惧怕,反而饶有兴趣的看着雷尔夫。

“哦哦,我在你的眼神中看出了担忧,你在担忧什么?担忧小丑叔叔?”

看着雷尔夫逐渐不耐烦的表情,小丑打了个响指。

房间中的一台电视闪屏了几下,伴随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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