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苦艾酒

贝塔镇,步行街。

流浪酒吧。

二楼一间隐秘的会客室里。

瑟普拉诺站在小吧台后,从身后的酒厨中挑了一个瓶子。瓶子里盛着草绿色的液体。即便没有加热,也始终在咕嘟咕嘟冒着气泡。

会客室面积并不大,但五脏俱全,黑枣木的酒厨、精致的吧台、玻璃茶几、宽大的龙皮沙发、波斯长绒地毯、还有挂在墙壁与天花板间龙血藤上的高品质灯火虫。

与会客室外的灯火虫们相比,这里的灯火虫不论个头还是明亮度都强了不止一筹。而且它们更安静,懂得老老实实趴在原地吮吸藤汁,不会在树藤上爬来爬去,影响照明效果。

瑟普拉诺正在招待一位客人。

就是玻璃茶几后面,此刻正坐立不安的阿瑟·内斯同学。

虽然学校里许多人都觉得阿瑟·内斯是个蠢货——事实上他只是稍微有些‘莽撞’——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脑子。

作为在第一大学呆了两年的老生,作为一个小家族的继承人,阿瑟·内斯或许在魔法上天赋不佳,但在某些方面的嗅觉却非常灵敏。

比如自我定位上。

诚然,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还算个人物,但这份自信主要是针对那些毫无背景、白丁出身的巫师,或者那些刚刚入学半年多的毛头小子们。即便是连续两次在郑清身上栽了跟头,也没有让他的这份自信消耗多少。

因为类似郑清那样的学生毕竟是少数——有几个学生在一年级的时候会被魔杖列入大阿卡纳名单呢?前后百年,一个都没有。

所以,在郑清手底下栽跟头,不丢人。

阿瑟·内斯对自己的定位也非常清晰:比上不足比下有余,巫师世界的‘中产阶级’。换一个更形象的比喻,他大约就像是一个古老封建王朝里的‘乡绅’或者‘胥吏’,可以仗着‘统治阶级’的需要狐假虎威,却绝对算不上一个‘统治阶级’。网首发

这里的‘统治阶级’,放在第一大学,就是雷哲、奥古斯都、以及意志三杰、弗里德曼与瑟普拉诺那一小簇学生。

正是因为有这一份‘自知之明’,阿瑟·内斯此刻才会坐立不安。

因为他不知道大名鼎鼎的祥祺会头子,麦克·金·瑟普拉诺把自己叫进这间会客室想要做什么。理论上,他并没有成为瑟普拉诺座上客的本钱,更没有让瑟普拉诺为自己亲自调酒的资本。如果是弗里德曼爵士,或许才能有这样的面子。

此外,虽然两人都是阿尔法学院的学生,但阿瑟从一开始就是弗里德曼爵士的人,这一点城堡里的学生们都知道。

万一瑟普拉诺想让自己背叛爵士怎么办?

想到这种可能性,阿瑟·内斯就忍不住有种抑郁的纠结感。一方面,对于自己能获得瑟普拉诺这样的‘青睐’感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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