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128章 128.偷天换日

什么是神道?

最早的时候神道只是个笼统的称呼,包含巫女神官等有灵力的异能者在内的所有组织,统称神道。

后来随着佛教在离岛的传播,得道的僧侣逐渐也包含在神道之内。

之后是血脉世家的兴起。

血脉世家最早可以追朔到人类来到离岛定居的时候,也就是大概两千年前。

最初只是家族抱团的形式,不知何时开始出现除妖师,神仆等拥有特殊能力的人出现。

且这种特殊的能力往往因为血缘的相近而相似,所有才有了血脉世家的说法。

及至战国时期,灵道的巫女与神官,佛道的僧侣,最后再加上能力繁多不一的血脉世家。

三股势力相叠加,神道第一次具体不模糊的定义模式便是如此。

当然了这只是最初的定义。

后来离岛经过种种变革之后,神道的定义也扩展了很多。

比如战国之后登上历史舞台,第一次拥有完整规模且致力于获得话语权的半妖集团的兴起,便为之后一部分半妖并入神道奠定了基础。

——虽然在未来,半妖集团的核心成员在新时代真正来临之前就败走美洲了。

但是半妖的存在却是在战国及至现代的几百年间深入离岛,真正做到了与人类共存。

在未来,临近新时代的时候,若是按照旧时的思想把这些与人类紧紧结合的半妖们都铲草除根,那么离岛的整个社会经济少说要倒退一百年。

这对当时刚刚踏上国际轨道的离岛的国家来说,几乎是致命的打击,离岛承受不起。

所以在历史上,公元1900年,离岛神道第一次对异族妥协,颁布了《融合法》。

法典中首次承认了半妖在离岛存在的地位,并第一次正视半妖对离岛的贡献,法典中第一章第一条说道:

凡出生于离岛,或在移居于离岛居住超过十年的,同时拥有人类与妖怪血脉的混血者,皆可拥有离岛国籍及公民身份。

然后之后分条说道:

第二条:离岛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

第三条:离岛人类公民年满十八周岁,或者是混血公民根据《各种族成年法》中的规定及至各自成年的年龄。

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
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。

第四条:离岛公民有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示威的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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