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神曲即是人类唯一能供给精灵做为报偿的『价值』。
否则,对精灵来说,人类社会的地位、名誉、财富都不具有任何意义。
因此,对他们来说就算这个世上没有人类存在也全然没有影响——至少在人类灭亡之后,精灵仍可以长久生存在这个世上。
事实上,在遥远的过去就是如此。
在但丁·伊布凡布拉这位天才音乐家成功与精灵沟通之前,精灵的生态与人类之间几乎没有交集。人类不知道精灵的存在,也几乎没有人相信这种谜样生物的真实性。
然而,在但丁之后又出现了许多神曲乐士,也诞生了许多神曲,从此改变了人类与精灵间的历史。
对精灵们来说,人类所演奏的神曲就好比极致的甘露,带给他们欢愉,还有高出平时数倍之多的强大力量。
因此,精灵们开始积极参与人类社会。
特别是拥有人类外型,学术上称为弗马奴比克类型的精灵,他们创造出与人类极为近似的外表,穿着人类所穿着的衣装,从事与人类一样的职业,取得与人类同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力。这中间不需经过太长久的时间。
而随着弗马奴比克精灵受到人类社会广泛承认,其他型态的精灵们参与人类社会的情况亦变得频繁;当中甚至有非人形精灵与人类交换雇佣契约,以金钱做为报偿而提供劳力。
但即便如此,精灵们最终渴望得到的还是神曲。
——比方说,当那些精灵谋得与人类同样的职务,得到薪饷,其使用方式多半就是支付神曲乐士演奏神曲的报酬。
那么,所谓神曲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呢……
老实说,其中形式并未有明确的定义。
若真要定义什么叫做神曲,就是一种『能吸引精灵』、『能给予精灵力量』的音乐。
换言之,只要满足这两种条件,无论什么样的音乐都可以成为神曲。
——摇滚乐也好、爵士乐也罢,抑或者是民谣等等;不问形式,甚至与演奏技巧的优劣无关。就算是万人称颂的演奏家,只要他的音乐无法吸引精灵,就不能成为神曲。
反之,就算音准偏了,旋律变了调——虽然几乎没有精灵被这样的音乐吸引——饱受乐评家的批判,只要精灵认可其价值,愿意提供劳力做为报偿,这就是神曲。
而神曲乐士则是以演奏神曲为职的专业人士。
既然必须以演奏神曲为职,那么就必须有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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