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累,完全搞不清楚怎么回事。生气就好了吗?伤心就好了吗?连这个也不清楚。脑中一片混乱,头好晕,好想吐。
阿掘回到家,茫然地躺在沙发上,望着天花板之类的东西。然后无意识地拿出汤匙,汤匙在灯光下反射出光芒。
火乃和树夫如果知道自己今天和手长鬼战斗大概会生气吧——不,一定会生气吧,因为打破了“不可以伤害别人”这个最低限度的约定。
“可是——”
那么,我该怎么做才好?
矛盾,总觉得有两个主张正义的自己。
想保护铃音、学校伙伴、镇上所有人的阿掘。
将不可以伤害别人,不可以杀别人的想法铭记在心的阿掘。
尽管两者无法兼容,但无可奈何,两边都是货真价实的我。也想过或许自己没有必要战斗,不过我当时认为那是最正确的做法。所以这是没有办法的事,再说我还是觉得,如果不是我就无法打败手长鬼。
“所以啊,你必须在遇到杀菌消毒前,决定自己的未来,是要以怪物身份活下去,还是以人类身份活下去?”
带着一双狼眼的冒牌神父所说的那番话,在脑中反覆回荡。
是的,阿掘在今日与手长鬼的交战中,察觉到自己内心确实存在“眼球掘子”这个怪物。和手长鬼作战时真的很开心,挖出她的眼球。不知为何感觉很棒。铃音只不过是站在自己身后,竟然就想杀掉她。虽然不是真正的铃音,但她有着铃音的外表,所以等于是一样的。
不小心知道了。
自己果然不是人类。
是个专挖眼球,暗中活了千年之久的怪物。就连不会说话的器物。历经九十九年后都会变成怪物,这副用了千年的老旧躯体早已不算人类了吧。
连心也——
在很早以前就是怪物了。
阿掘了解这点。她感到很沮丧,懒洋洋地望着汤匙,只有这个光芒永远如此坚定。
在这个没有重要东西的绝望世界里,自己像在央求般注视着的。一直是这个光芒。
只有在用汤匙挖出谁的眼球,夺取其生命时,才终于有活着的真实感。挖眼球的怪物——那就是我。
想起来了,竟想起来了。
“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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