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经李三指认,
另外两名泼皮很快被逮捕归案,其中一人还差两个月满十二,另一人则只有十岁。
显然,
这是三名未成年犯。
被抓到时,
十岁的那个正惶惶不可终日,见到衙役的公服后浑身瘫软当场失禁;而另一人却在青楼门口与人嬉皮笑脸抢活儿,
被抓后浑不在意,
并肆无忌惮地大声嚷道:“是他自己掉下去的,
与我何干?我尚且不满十二,谁又能奈我何?”
大牢有什么好怕的?顶多打几板子,咬咬牙就过去了,几天后出狱老子又是一条好汉!
欠债还钱杀人偿命,
衙门的人自然是希望将这些恶徒处以极刑,
也让他们感受一回当初石头的绝望。可偏偏根据法律,
这三人很可能只需要用流放和苦役偿还。
而且,
这起案件方方面面都透出特殊性:
不仅仅是李三等人十二岁以下的敏感年纪,
死者石头的生母纵容、继父残暴、李三等人的邪恶……这五个与石头的死关系密切的嫌疑人都或多或少的参与了,
联手将一个八岁的孩子一步步推向死亡的深渊。
就是这样的冷漠和长久以来的步步紧逼,才更令人痛心,
更让人窒息。
所有人都间接导致了石头的死亡,但从真正的谋杀定义来看,却又没有一个人直接动手杀死石头,
这无疑给定罪量刑带来极大的迷惑性和困扰。
肖明成又气又愁,
不许狱卒给那三人饭吃,
只喂水吊命即可。他连着两宿没睡,跟度蓝桦商议许久,决定直接写折子奏报成宁帝,
把这烫手的山芋丢出去。
这件案子真的太敏感了,不管他怎么判,都会引发部分人不满,严重的话还可能牵连无辜,索□□由皇帝和朝臣们裁决,谁也说不出什么来。
只是案件转手,他却未必什么都不能做。
肖明成命人将那三个少年犯查了个底儿掉,什么调戏妇女、偷鸡摸狗、欺负老弱等等都实属常见,关键他们都是大牢的常客,盗窃、打人做惯了的,这些罪行若放在成年人身上,早就将牢底坐穿了!可他们非但不思悔改,反而变本加厉。
“……人之初,绝非人人性本善,此三人本性之邪恶幼时便初见端倪……岂不闻儿时偷针,大时偷金,如此纵容所图为何?他三人固然年轻,但死者乃八岁幼童,更为年幼,何其无辜?臣恳请严惩……”
最致命的是,那三人很明确的知道相关法律条文,也因为变本加厉肆无忌惮,以致酿成恶果。
说句不中听的,有的人天生就是坏种,若这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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