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奇中之奇

两年多不到三年前,正是春节之后,莺歌坊来了一位姑娘,鸨母跟大家说,这位姑娘名叫绣绣,论姿色,那是艳绝太原,论才艺,那是歌冠莺歌坊,无论琴技还是别的,全都力压莺歌坊的其他当红阿姑。

原本这种姑娘来到这里,肯定会惹起其他姑娘的嫉妒,可是绣绣不同,她相貌出众外,更有一种楚楚动人,我见犹怜的气质,反正就是让人一见之下,自惭形秽之余,更有种要保护她的冲动之感。

那年的春天虽冷,往年这个时节,莺歌坊都是生意清淡之季,可是因为绣绣的到来,通过太原城中的纨绔子弟口耳相传,闻其艳明全都蜂拥而至,最绝的就是绣绣声明只卖艺不卖身,即便如此,她依旧成了莺歌坊甚至整个太原,富家子弟豪门公子间谈论最多的人。

莺歌坊其他的姑娘,包括红莲在内,不但不嫉恨她,反而暗中十分感激她,因为在绣绣的带动下,整个莺歌坊的生意都出乎意料地红火起来,赶来莺歌坊的客人极多,可绣绣只能侍候一位客人,为其弹琴歌舞,而鸨母更是言之在先,绣绣一天只接一次客,很多人都在莺歌坊住了下来,就是为了排着,能够轮到他们见到绣绣一次,在没有见到绣绣之前,他们自然会让其他姑娘作陪,这么一来,莺歌坊其他姑娘都因她得了不少好处。

直到绣绣的大名传到了杨府的杨三爷耳中,杨三爷是什么人?几乎半个太原城都是他们家的,据说在杨府中铺地用的都是金子汉白玉,杨三爷想要得到的女人,还没有得不到的,偏偏他也在绣绣这里栽了个跟头,即使是面对杨三爷,她也是不卖身的,她的宁死不从,非但没有让杨三爷感到愤怒,反而十分尊重她,为了她不惜用高价将莺歌坊盘了下来。

莺歌坊原本的东家也是一位有钱的主,但比起杨三爷来,那是小巫见大巫了,因为绣绣,莺歌坊这一转手,让原来的东家买了三倍的价钱,杨三爷不在乎钱,这么一来,绣绣就成了杨家的人,杨三爷经常带她去见客人,她在莺歌坊待的时间越来越少。

因为红莲相貌平平,经常接不到客,绣绣同情她,在莺歌坊时,经常点明让红莲一起出场,帮她抬琴搬椅子之类,所以红莲和绣绣走得近些,她曾听绣绣说起过,她之所以歌唱得好,舞跳得好,主要是因为她曾在教坊司学过一些时日,所以技艺非常娴熟,她自称身世可怜,又遇到负心的男人,所以才会沦落至此。

红莲说到这里的时候,朱雀和伏缨听到教坊司,心中一震,两人同时想到了从京城教坊司和朱人凤一起私奔潜逃的魏青青,虽然魏青青当年在本司胡同,最擅长的本领是剑舞而不是琴技,但在教坊司的训练中,这些都是她们最基本的。

而绣绣之所以在莺歌坊没有表演剑舞,显然是不想让人因此想到她。

取名绣绣,目的更是不言而喻,毕竟当年她从京城私逃,那是犯了大罪。

那么问题来了,如果秀秀就是当年的魏青青,那么朱人凤呢?当时朱人凤为了魏青青,不惜舍弃自己祖父是户部尚书的家世,不惜舍弃家中万贯家产,可说是对其痴情至极了,但年轻情侣之间,经常出现一些争吵也是正常的,在一起过日子以前,两人互不了解,如同伏缨和唐轩儿,在婚前可说关系如胶似漆,婚后天天在一起,两人吵闹不断,以至于伏缨离家出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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