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第十二章

我走下马车,眼前是一眼望不到边的一片山庄,匾额上题着四字“雾霭山庄”,山庄之内,果然氲绕雾霭烟气,倒有几分仙气境象。

也好,地方愈大,便愈容易发现,愈方便亚父救我。

于茗仙却兴致盎然:“我知你是书法名家,这几个字乃山野村夫所写,自然入不得你法眼,待你哪天有了兴致,可亲自题写一幅。”

我冷笑一声。好个一厢情愿的女子。为了得到我,如此煞费苦心定出毒计,不惜以昔日同僚为饵,事后又将其杀害灭口,如此歹毒心肠,正是可杀之人。待亚父和言眺将我救出之后,我定杀她为周戾人报仇。

于茗仙见了我面上神色,叹一口气,不再说话,只牵我往里走。

曲曲折折,也不知转了多少回廊,经过多少亭台水榭,于茗仙终于驻足,嫣然一笑道:“这便是我为你备的卧房。”

她推开房门,我怔了一怔。

铜镜为壁,铜镜为顶,屋里无数个我都从铜镜里看着自己,神色微微震惊。房内几案摆设,无不熟悉,这几乎是我积艳山上自己的卧房,也是我在南汀的家中卧房。

身后忽有“呼哧”之声,我扭头看时,一条骨瘦如柴的黄毛细犬站在于茗仙身边,正惊疑不定地向我看来。

我在老家之时,也有一条褐色细犬,极其聪慧,犹爱下雪,总跟随我打猎,三年前却不幸病死。眼前这条狗有玉石色的双眼,甚是少见,看向于茗仙之时眼带怯怯之意,看向我时,眼有好奇之色。奇怪,它是第一次看到我,却并不吠叫。天才一秒钟就记住:.

于茗仙皱眉叱道:“阿光走开!休弄脏了三郎的屋子。”

我不睬她,向着它伸出手去,轻轻地道:“过来。”

阿光略一犹豫,看向于茗仙,见她不再叱责,便慢慢向我走来,用鼻子轻嗅我的手,神情谨慎。我用手指轻挠它下巴,它顿时高兴起来,猛力摇起尾巴。

于茗仙呆了一呆,勉强一笑,道:“阿光是以前我养来试药的狗,眼下年纪大了,身体也坏了,几次赶走,它都找了回来,也就由他去了。三郎既然喜欢,我这就叫人把它洗浴干净,留在三郎身边。”

我开口道:“好。”

于茗仙眼中掠过一丝喜色,随即叹一口气,幽幽地道:“看来,我在三郎眼里,还不如一条狗。”我讥讽道:“至少狗不会挖深坑,下迷/药,更不会杀人灭口。”

于茗仙不再答话,过了一会,转过话题道:“瀛洲古原一别,至今已三月有余。你可知这三个月来,我都做了些什么?”

不待我回答,又接下去道:“前两个月,我去到你家乡南汀,探寻每一个认识你的人。你喜欢什么,不喜欢什么,我自问比你妹妹知道得还要清楚。”她微微仰头看我,接道:“你最爱吃的茶是密云团,吃时佐松仁,最爱喝的汤是鳜鱼做的鱼羹,最爱吃的菜是春天的兰笋,最爱看的花是池塘边的水仙,是也不是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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