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七章 白银旅团,全员恶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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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他相信——同时也想确定,塞利西亚并非是因为自己的身份,才爱上的自己。

为了夯实这份爱的根基,他放弃了自己前半生为之付出的一切。父母、朋友、事业、宿命……他离开丹尼索亚的时候,什么都没有带、只带了一把黄金竖琴。

那是一柄由黄金与檀木所制的七弦琴,它散发着温润的光。

而这位有着琥珀色瞳孔的诗人,仿佛忘记了之前的所有尴尬。

他只是对着艾蕾轻轻一笑,便是自古的弹起琴来、低声吟唱着。

那不是轻浮的、雀跃的、令人欢欣的爱情民谣。

而是低沉而有些沙哑,听起来有些悲凉的古老乐曲。

艾蕾一时有些恍惚。

她听出来了……那是丹尼索亚人的歌剧中常用的一段琴曲,其名为“叶子”。最初的原型由雅翁亲自写下,通常是剧情进行到用来表述“宿命”时以三弦琴来独唱,表述一种沧桑感。

而奥菲诗将其重新演绎为七弦琴的版本。这使得乐曲又出现了一种史诗感……

这当然不是奥菲诗的改编。

——在艾蕾很小的时候,她曾想去听哈罗德大师在冻水港所开的音乐会。

这些从丹尼索亚而来的艺术家们,自然是因为鬼才阿莫斯的名声,才会千里迢迢从丹尼索亚跨越整个诺亚王国、一路跑到最北的冻水港来。

而将三弦琴曲《叶子》改编为七弦琴曲,将荒凉落地的枯黄落叶、如奇迹般变成了燃着火而迎风飞舞的树叶的……就是哈罗德大师在冻水港的那场演出。

就是艾蕾原本想听,最终却始终没有那个机会听到的……她死去那年的演出。

“这首歌送给你……小艾蕾。”

一曲奏罢,奥菲诗轻笑一声将黄金七弦琴收起。

“别送给人家这么慷慨激昂的歌啊,奥菲诗。”

嗤笑声从他身后响起:“整的好像人家要去送死一样。”

正在说话的,是有一头绚烂金色卷发的贵族青年。

他的皮肤异常白,甚至堪称苍白的程度。他的瞳孔如同流动的熔岩一般,明亮到光是与他对视就会感到刺眼,因而不得不移开目光。

那是不可直视的辉煌目光。

他穿着红白相间的立领斗篷,斗篷上的图案像是流动的火、又像是燃烧着的云,看起来异常显眼。

明明奥菲诗本身就是丹尼索亚的王族,世上最为高贵的血脉之一——但这位青年看上去的感觉,却像是自己的血脉比奥菲诗更加高贵一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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