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买了首饰。
高价首饰根本不适合我,又重又烦。这是我头一次觉得买了浪费钱的东西。
钱对我而言不过是串数字。
要说是分数也行。尽管在游戏中只要不断不断不断地提高分数,就能获得更多成就感,却也无法成为数字以外的任何东西。而理所当然的,只要人活着,为了生活就得不断消耗最低额度的成本。
缓缓减少那些成本的最低额度,就是我赚钱的方法。
我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,需求和社会搭不上边。我既想独自一人生活下去,也不会特地花钱让社会接纳我这个人。
我本来就是这种人。
我和怜是在网络上认识,聊了一些闲话后就对上拍了,真的只有这样。尽管之后约出来见面,我也不认为和他相遇这件事属于某种因缘际会。
我偶尔会想,为何怜会邀请我去参加那次袭击。
我在那次袭击中负责收尾,放火烧了那间房屋。该怎么做才能让整间房屋连同内容物烧得又快又干净——我并不排斥思考这种问题,而既然都思考了,当然也想亲自实行看看。
我觉得自己这种性格真的算奇特吗?
我偶尔也会想,怜究竟是以何种标准选中我的?
尽管是在网络上,怜也认识许多除了我以外的人,而我不过就是其中一名路人甲,结果怜仍从中挑出我。我不会说非我不可,但我依然对有些环节非得由我负责感到自豪。
我实在很好奇,怜究竟是怎么看穿我的。
五千万圆。
一笔对我来说太多的钱。
只要有这笔钱,我能做的事瞬间变多了。因为我不只能增加,更能玩弄金钱这个「数字」,和拿每月薪水慢慢存完全不同。虽然怜说不过区区五千万,但那也只是因为他幸运过着富裕生活。
存钱存五千万,和一口气得到五千万根本是两回事。
前者是为了维持生活而不得不为的结果,后者则是根据选择大幅改变未来。
当然,所谓选择也并非无穷无尽。就跟怜说区区五千万一样,这的确是笔巨款,可是却无法让人满足到往后能什么都不做的程度。
不过真要比较起来,借五千万来开店再花好几年还款,跟在不背负贷款的情况下开店的感觉当然天差地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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