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……说穿了,格斗技就是在用体重互撞啊。」
龙童盯着屏幕这么说。
我正在看资料,老爸偷弄来的资料。
龙童正盯着屏幕上一些以前的拳击影片看,是从网络上找来的。托马斯·赫恩斯(ThomasHearns)对罗伯特·杜兰(RobertoDuran),最终是由彻底掌握比赛的赫恩斯获得胜利。
此战堪称技巧派拳击手的模范。
「可是我不认为杜兰重一点就能赢。」
「那是当然,毕竟他根本打不中。」
龙童移动他那沉重的身躯往沙发躺去。桌上的大披萨连同配菜的意大利面和鸡块套餐全被他一扫而空。身高一百九左右,超重量级的精实体格,所需热量应该有一般人的三倍以上吧。
「所谓格斗技巧,就是能把自己多少体重加诸在对手身上。换个角度想,不需要想那么复杂,也不用练习,只要想怎么用身体冲撞对手就好了。」
「按照你的理论,相扑称得上很强的格斗技呢。」
「只要肢体能碰撞到对手的话,那是当然。不过对手肯定会躲啊。所以说,去讨论哪种格斗技最强这种事,基本上是没意义的。」
「你说基本上,表示还是有产生意义的时候?」
「该怎么打中,又该怎么撞?一些规则就是为此存在的呀,怜。」
「那自由搏击呢?不是有阵子流行过吗?」
「虽然号称自由搏击,其实也……」
托马斯·赫恩斯擅长闪击拳(Flickerjab),放低左臂牵制对手于无形。然后拉开距离,绝不让对方靠近。赫恩斯身形高挑,虽然一被人贴近身就没戏唱,不过只要保持擅长的距离来对战,他就能让对手毫无反击余地。杜兰直到倒地不起为止,都只能像个沙包般不停挨打。
「你比赫恩斯还重对吧,所以你能赢他?」
「可以。」
「用身体冲撞?」
「与其用那招,我的脚还比他长。」
「可是不管用踢的还是撞的,在拳击比赛中都是犯规啊。」
「所以我才不打什么拳击。」
「你不管做什么都撑不久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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